上海市2019 年成人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考場規則
2019-10-16 09:40:37網絡整理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每科開考前30分
鐘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進入考場。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
有照片的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兩證缺一者不得
進入考場。每科開考15分鐘后,禁止考生進入考點考試。
二、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
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有特
殊規定的除外)可帶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能手環等具
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
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三、計算器僅限于高中起點升本、專科數學科目考試中
使用。具有通訊功能、記憶存儲功能、圖像功能的計算器不
得帶入考場。考場內計算器不得相互借用。
四、考生進入考場,即按準考證號對號入座,將準考證
和有效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考員核驗。考生領到答
題紙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
寫考生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在答題紙指定位置正確粘貼條
形碼,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紙影響評卷的,
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生必須用國
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考生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
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六、考生須在答題紙規定區域答題,不得用規定以外的
筆和紙答題。答題紙客觀題部分須用 2B鉛筆涂點,涂點要
規范。不得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
七、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于每門科目考試結束前30
分鐘,離場時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夾在試卷內)一并
交出,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交卷離場后,
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
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
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
題紙、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物品等。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在監考員
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答題紙、草稿紙后,根據監考員指令
依次離場。
十、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
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教育考試機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
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號)等進行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
違法的,由考點或教育考試機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按照《中
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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