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2 11:40:15網絡整理
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確保穩定有序、高質量完成我省擴招工作任務,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職成教〔2019〕143號)要求,結合學院辦學實際,特制訂2019年面向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院全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學院國標代碼13030,浙江省招生代碼0077;
第四條辦學地址:杭州市西湖區西溪路896號(1號校區)和杭州市西湖區花蔣路3號(2號校區);
第五條學院網址:http://www.wxpoly.cn;
第六條辦學類型:民辦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普通高職,頒發學歷證書為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三章招生機構
第八條招生機構
學院成立招生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確保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學院分管招生的副院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相關系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學院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高職擴招(第二階段)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招生辦公室。成員由教務處、相關職能部門和參與高職擴招的專業系領導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各項擴招工作。
(三)學院將成立高職擴招招生測試專家組。成員由相關專業負責人及校內外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考生性質,負責確定招生測試方式及測試內容,負責對考生進行職業綜合素質測試,提供測試結果。
(四)學院紀檢監察部門為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擴招全程監督,接受考生舉報并負責查實。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學制、收費標準和說明如下表所示: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年) |
招生計劃(人) |
收費(元/人·年) |
01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3 |
50 |
15800 |
02 |
酒店管理 |
3 |
50 |
12800 |
03 |
農產品流通與管理 |
3 |
50 |
12800 |
第五章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十條招生對象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任何違法處分記錄。
2.具有高中或同等學力者。
3.已辦理浙江省考試院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報名手續且進行確認的考生(包括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
第十一條志愿填報
考生于10月8日至10月31日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志愿填報平臺(www.zjzs.net)填報。考生可填報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六章現場信息確認
第十二條第一志愿報考我院考生于2019年11月4日8:00-11:30到杭州市西湖區花蔣路3號(2號校區)圖書館大廳進行現場確認,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繳費、攝像等手續。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確認成功后領取準考證。
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還。
報名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140元,統一采用現場網絡繳費,原則上不接受現金繳費,不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費恕不退還。
第七章職業適應性測試
第十三條測試時間
職業適應性測試:2019年11月4日12:30-17:00
第十四條組題方式
由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
第十五條測試內容
1.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
2.測試形式:面試
3.測試要求: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和蓋有我院招生辦公章的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4.測試方式:通過初審的考生均進入職業適應性測試環節,各專業成立若干個職業適應性測試考評組,考評組至少由5個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報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制定的考評方法(另行制定)對考生進行面試。
5.各專業的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評人員根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情況獨立分別評分。評分過程不作解釋。
6.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全程實施監督。
第八章錄取
第十六條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實際招生計劃的100%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時如果總分相同,按評委原始評分中按高分及個數依次排序。如專業一志愿未完成計劃,從報考我院的其他專業超過計劃數且服從調劑的生源隨機調劑,承認專業一志愿成績。院校二志愿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承認院校一志愿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剩余招生計劃的100%錄取。
第十七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學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有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將按學籍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八條擬錄取結果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審核后辦理相關手續發放錄取通知。
第九章人才培養
第十九條學校將創新教學組織和考核評價,針對高職擴招(第二階段)生源特點,制定相應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與課程設計,教學模式等。
第二十條本培養模式的高職擴招學生不能轉入其他培養模式的專業學習。
第十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一條高職百萬擴招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深化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多元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高職百萬擴招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擴招工作順利完成。參與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或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四條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二十五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9年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經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學院紀委(監察室)電話:(0571)88984083(招生期間)
第三十一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571)87154000/87171816
傳真:(0571)87154000
網址:http://zs.wxpoly.cn
E-mail:zswxxy@163.com
咨詢地點:杭州市西湖區花蔣路3號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行政樓6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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