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2 09:29:46網絡整理
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的招生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代碼13002,院校代號0055)
學校網址:http://www.zjdfc.com
學校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道433號
辦學類型:民辦(國有)
辦學層次:高職
第三章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三條招生專業及計劃
招生專業:數字媒體應用技術;招生計劃數:50;學制:三年
招生對象: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
學習地點: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道433號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
學費標準:6600元學年
第四章報名條件與方式
第四條報名條件
符合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任何違法處分記錄。
2.身體健康,能完成專業學習者。
3.已辦理浙江省考試院高職院校擴招報名手續且進行確認的非應屆高中畢業生(包括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
第五條報考時間和方式
1.報名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19年10月8-31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每個考生考生可填報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商顖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2.確認時間、地點與內容:2019年11月4日9:00-11:30,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到浙江東方學校招生辦(行政樓202)確認選擇報考專業,繳納考試費140元同時領取發票(財務處)和準考證(教務處)。
3.地點:學校招生辦,教務處,財務處。
第五章綜合測試
第六條測試時間和地點
測試時間:2019年11月4日13:00-17:00
地點: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條測試方式和評分
測試采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其中,創新意識20分,專業知識儲備50分,專業認知度30分。
面試成績由所有參加考評的專家組成員對考生的答題情況進行獨立評分,進行簡單算術平均,評分結果不解釋。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
第九條對于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根據其在我校的測試總分,從高到低順序,按招生計劃數100%確定錄取名單,錄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如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具有專業從業經歷者。
若我校一志愿錄取后,計劃仍未完成,二志愿及服從調劑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我校承認其一志愿學校的考試成績,不再組織測試,以總分100分進行折算,按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條對有違法記錄處分和明顯不良作風影響的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七章違規處理與招生監督
第十一條高職百萬擴招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落實2019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大規模擴招要求,深化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多元化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高職百萬擴招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擴招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二條高職百萬擴招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三條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參加相應測試。根據教育部36號令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專業報名確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并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ǘ┰诰C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ㄈ┟懊斕嫒雽W,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ㄋ模┢渌麌乐剡`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四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電話:0571-56700017。
第八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9年浙江東方技術學院面向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第二階段)考生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本章程經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面向退役士兵高職擴招考生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高職擴招(第二階段)考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招生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1.咨詢地址:浙江省溫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海三道433號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
2.招生網:http://www.zjdfc.com
3.電話咨詢:0577-86533901;0577-86533927;0577-8655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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