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2019-06-29 10:27:13陽光高考
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注冊地址:廣西南寧市青山路14號,院校代碼:13827,郵編:530021。
第三條 辦學性質:我院是國家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文理兼招的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五條 我院2019年面向廣西壯族自治區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
第五條 我院2019年共有28個高職(專科)專業招生;2019年計劃招收全日制高職(專科)生3300人(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以廣西教育廳公布的為準)。招生形式有:普通高考招生、單獨招生、對口招生。
第六條 我院嚴格按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費:(1)培養費:6500-7500元/學年;(2)住宿費800元-1050元/學年;(3)書籍資料費300元/學年(多退少補)。所有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通過學院招生簡章及學院校園網向考生公布。
第三章 錄 取
第七條 錄取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廣西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要求和教育部及有關部門的規定,普通高考考生的投檔成績以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八條 與外語有關的專業不限外語考試的語種。
第九條 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往屆生的錄取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條 廣西地區招生,今年按廣西教育廳的規定實行“平行志愿”相關錄取方式;其他省份仍舊以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志愿順序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沒有分數級差,不錄取既無專業志愿又沒有填報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條 錄取時按考生志愿確定考生的專業。
第十二條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患有不宜就讀專業病癥的考生一般不予錄取,我們將在相關專業備注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