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4)
2019-06-29 08:52:21陽光高考
第七章 學生獎助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優秀新生獎勵計劃:學校對錄取的高考成績特別優秀的新生,按《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優秀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修訂)》予以獎勵。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學校紀監審辦公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系人:王老師
監督電話:0756-6126518
傳真:0756-6126563
電子郵箱:jijianshen@bnuz.edu.cn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6-6126888,6126999
傳真:0756-6126869
電子郵箱:zhzsb@bnuz.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bnuz.edu.cn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辦公會審查通過,適用于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授權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附:藝術專業錄取規則
。ㄒ唬┛忌殔⒓颖臼〗M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二)對浙江、上?忌鸁o選考科目要求。
。ㄈ└鲗I錄取規則
1.電影學和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1)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戲劇與影視學類(不含表演)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省統考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要求,按進檔考生的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課成績仍相同,按語文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3)?伎忌焊呖嘉幕n成績達到最低錄取要求,且校考合格,按進檔考生?紝I成績擇優錄取。若?紝I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蝗舾呖嘉幕n成績仍相同,按語文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2.舞蹈學專業
1)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舞蹈學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按750分折算)×50%+高考文化課成績(按750分制)×50%。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若高考文化課成績仍相同,按語文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3.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
1)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設計學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2)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最低錄取要求,按進檔考生的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若高考文化課成績仍相同,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按語文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服裝與服飾設計(2+2中外聯合培養雙學位)、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按英語科目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四)未按專業劃定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份,按該省藝術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ㄎ澹┤缈忌谑》輰ν稒n及錄取方式有特殊政策,按其相關規定執行。
(六)健康標準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ㄆ撸┧囆g類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4+0中德合作辦學雙學位)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設計類專業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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