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洋大學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3)
2019-06-19 16:37:33高考網整理
第八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一)設立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特別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
(二)設立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目前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面為30%,獎學金等級為一、二、三等。
(三)設立專項助學獎學金。主要是社會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捐資在本校設立的各類金額不等的專項助學獎學金。
(四)設立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五)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申請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工作,獲取勞動報酬,解決部分生活費用。
(六)設立臨時特困補助。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發放給特困學生一定的臨時性困難補助。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 系 人:鄧老師
監督電話:0759-2383501
傳 真:0759-2383145
電子郵箱:jwb@gdou.edu.cn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9-2396115
傳 真:0759-2383182
電子郵箱:zsb@gdo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do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19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東海洋大學授權廣東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的規定為準。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