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鄭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2)
2019-06-14 11:36:03陽光高考
第十二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四條: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具有鄭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籍的專科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鄭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七條:學校2019年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暫定為:文科類專業3300元 /生/年;理工類專業36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56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學前教育專業12000元/生/年;英語教育專業11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收費標準最后以河南省非稅收入系統內相關收費項目標準為準)住宿費600元/生/年。如學費標準調整,將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獎、助學金
第十八條:學校已經形成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獎助學金為主體,內容包括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勤工助學、冬季補貼、醫療補助等多項資助措施,“獎、助、貸、減、免”五位一體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所有資助資金劃分檔次、資助額度以國家和河南省有關政策為依據,并根據國家和河南省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第六章 畢業生就業
第十九條:建校以來學校以優質的教育質量贏得了社會和用人單位極高的評價。畢業生主要從事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工作,還有部分對口升入高校深造。畢業生就業率一直穩居省內同類高校前列,多次被河南省教育廳評為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鄭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陽光信息平臺”發布的為準。
第二十三條:招生咨詢電話:0371—66215318 0371—56253610 0371—66216002
郵編:450000
通訊地址:鄭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號
學校網址:www.zy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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