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14 11:07:21陽光高考
第十九條 專業錄取原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全面考核,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依照考生專業志愿、按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即對投檔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到其第二專業志愿排序,排序位置在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的后面,其他志愿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時,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
2、藝術類(美術)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實施全面考核,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各省規定的分數線,按照總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3、藝術類(表演)專業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實施全面考核,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各省規定的分數線,按照總分([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除外)。
4、平行分錄取原則:對于進檔平行分考生錄取原則:
(1)普通類專業: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順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若總分相同,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專業課成績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分數順序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相關專業要求:
1、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2、報考會計學(CIMA方向)和會計學(ACCA方向)的考生,英語成績不低于100分。
第二十一條 提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有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二十二條 符合加分條件的或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按各省(市)招辦招生錄取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體檢要求:參考教育部最新《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錄取考生。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的要求,學校在河南工程學院招生網上及時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教辦學〔2019〕259號文件精神,2019分專業的學費標準暫定如下(若學費標準調整,將按照河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1、本科專業學費:藝術類5700元/年?生,理工類3700元/年?生,文史類3400元/年?生。
2、專科專業學費:藝術類5600元/年?生,理工類3600元/年?生,文史類3300元/年?生。
3、軟件職業類專業學費:8000元/年?生。
4、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學費:
普通本科:13000 元/年?生、藝術本科:16000元/年?生
普通專科:11000 元/年?生 藝術專科:13000元/年?生
5、住宿費:800元/年?生(6人間)。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且符合畢業條件,頒發河南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已取得畢業資格的本科畢業生,符合《河南工程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 一年級本科生按照學校規定可申請雙學位教育。
第二十八條 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等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祥和路1號
郵政編碼:451191
招生咨詢電話:0371-67718762 62508666(兼傳真)
招生網址:http://hauezs.university-hr.com/default.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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