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3)
2019-06-14 11:04:22陽光高考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普通本科、專科和專升本學生修業期滿符合條件者頒發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對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類等招生事宜,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本校當年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方式。
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371)61912539
傳真電話:(0371)61912533
考生申訴和舉報電話:(0371)61912531,61912610
通訊地址:鄭州市鄭東新區文苑西路15號鄭州航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450046
學校網址:http://www.zua.edu.cn
招生信箱:zsb@zua.edu.cn
招生信息及錄取信息公布網址:http://zsxxw.zua.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以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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