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職業學院2019年在浙江招生章程 (5)
2019-06-14 10:20:46陽光高考
2019年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在貴州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浙江警官職業學院
二、院校代碼:12869
三、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二號大街
四、辦學地點:浙江省杭州市
五、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校
六、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高職)
七、招生專業與計劃:
招生專業為刑事執行、行政執行、司法信息安全和司法警務,具體分專業計劃以貴州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公布、下達的為準。
八、外語語種要求:
所招專業的外語教學全部使用英語。
九、報考條件:
(一)刑事執行、行政執行和司法信息安全專業的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組織紀律性強。
3、年齡不超過22周歲(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已參加2019年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只招收普通文理科考生)。
4、身體健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含1.68米),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含1.58米);男生體重不低于48公斤,女生體重不低于43公斤,體型勻稱,對過于肥胖即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25%的考生,要嚴格控制;左右眼單眼裸視力均在4.8以上(含4.8)。無色盲、色弱;兩耳無重聽;無口吃;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各種疤麻、胎記和痣等),頸部、手臂、腿部(膝蓋以下)無特別明顯癜痕、疤痕、胎記、色素斑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無明顯下蹲困難;嗅覺不遲鈍、無雞胸、無腋臭、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八字步、羅圈腿,無重度平跖足(平腳板),無文身、少白頭、駝背、斜頸;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無器質性心臟病。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1號)規定要求執行。
5、符合警察院校招生政審條件:
6、必須通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
(二)司法警務專業的報考條件,按普通高校招生條件、標準執行。
十、招考辦法
(一)刑事執行、行政執行和司法信息安全專業的招考辦法
1、填報志愿
報考刑事執行、行政執行和司法信息安全專業的考生,須在專科提前錄取的警察院校欄內填報我院專業志愿。
2、面試、體能測試、政審
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根據已填報我院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的1∶3確定參加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對象,具體工作由貴州省司法廳負責組織實施,我院派人參加。
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實行淘汰制。
3、錄取規則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委監督”的錄取體制,按照公布的《2019年浙江警官職業學院在貴州省招生章程》進行錄取。
4、錄取具體方式
在投檔前,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面試、體能測試、政審結果,將結論不合格者淘汰,不予投檔。
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10%。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無專業加試要求。
(二)司法警務專業的招考辦法
報考司法警務專業的考生,須在高職(專科)批次填報專業志愿,招考辦法按貴州省統一高考規定執行。
十一、 收費標準:
經浙江省物價局核準,我院學生每學年收學費6000元;住宿費:學生公寓4人一間,每人每學年1600元。
十二、學生管理特色、學生待遇與就業:
學生入學注冊后統一著制式服裝,全部在學院住宿,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生按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貸款、特困生補助,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畢業生按照“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院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落實就業。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20號)等文件規定,我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刑事執行、行政執行、司法信息安全)實行按需培養,學生畢業前可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面向我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的招警考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均合格的畢業生,按一定比例錄用為司法行政機關的人民警察。
十三、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警官職業學院
十四、學歷證書種類:專科(高職)
十五、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1-86878161
2、傳真:0571-86836631
3、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二號大街
4、郵政編碼:310018
5、E-mail地址:zs@zjjy.com.cn
6、學校網址:http://www.zjj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