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錦江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13 16:07:46陽光高考
四川大學錦江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
學校中文名稱為:四川大學錦江學院
學校英文名稱為:Sichuan University Jinjiang College
二、學校性質及辦學層次
教育部批準設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由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一流”(A類)建設高校、“985工程”和“211工程”首批建設高校——四川大學舉辦的獨立學院。
三、學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錦江大道1號
四、錄取規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規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二)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三)執行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四)我校實行按專業招生。設有專業方向的專業原則上在前兩學年按專業平臺統一培養,從第三學年起按專業方向培養,學生可根據興趣和專長選擇不同專業方向學習。
(五)我校優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滿額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上依據志愿優先的方式進行;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七)英語專業只招收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外語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八)對非外語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應試外語為非英語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九)有選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選考科目及其成績的認定,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執行。我校在浙江省招生專業不設置選考科目,我校在江蘇省招生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級。
(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十一)不限制往屆生和應屆生的錄取比例和男女生錄取比例。
(十二)在錄取過程中,將依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根據生源情況調整招生計劃。
(十三)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1.專業考試要求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本科專業,環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影視動畫專科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編導類專業考試;報考舞蹈表演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舞蹈類專業考試;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播音與主持類專業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