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招生經費
2019-06-12 10:39:15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九、招生經費
54. 各級考試機構的招生經費,應由地方教育事業費列支保障。高校的招生經費,在本校事業費列支保障。
55. 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56. 對參與監考、評卷、巡考、試卷保密值班等的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應付 給 相應的勞動報酬。
2019-06-12 10:39:15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九、招生經費
54. 各級考試機構的招生經費,應由地方教育事業費列支保障。高校的招生經費,在本校事業費列支保障。
55. 考生須繳納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按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56. 對參與監考、評卷、巡考、試卷保密值班等的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應付 給 相應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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