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2019-06-11 20:32:24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特制定《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其它有關文件執行。
一、報名
1、報名條件
(1)符合《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2)身體健康。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報考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運動人體科學、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對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者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各有關體育院校(專業)可根據專業培養要求,提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
2、報名辦法
凡報考普通高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于2006年12月22—26日每天9:00—18:00在網上(網址:http://www.shmeea.edu.cn)進行文化考試報名,同時進行報考普通高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專業考試網上報名,2007年1月7日至10日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單位(非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的考生畢業學校、街道、鄉、工作單位)出具的報考證明、其它需要出具報名資格身份的有效證件、證明,按規定先到有關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文化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并繳納報名考試費[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含三校生)在學籍所在地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網上報名信息確認手續,其中本市應屆高中畢業生可于2007年1月5日至6日由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組織辦理報名信息確認],取得14位高考報名號。
網上報名參加普通高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考試的考生須再于2007年3月3日8∶00—16∶00,持14位高考報名號、身份證或戶口簿到上海體育學院(清源環路650號)現場確認個人信息、繳納報名費,并領取《2007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準考證》。逾期未確認視為放棄普通高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考試。現場確認咨詢電話:51253145。
二、考試
1、文化考試
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文史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科適用)、政治或歷史或地理;理工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理科適用)、物理或化學或生物。
文化考試時間為2007年6月7日、8日、9日。
2、專業考試
凡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專業考試。考生于2007年3月25日上午7∶30前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準時到上海體育學院(清源環路650號)參加專業考試,遲到15分鐘取消本次所有體育項目的考試資格。
(1)考試項目:包括身體素質和專項技術二大項。
a、身體素質考試項目組:
第一組:100米跑;
第二組:立定跳遠、二級蛙跳、立定三級跳遠;
第三組:原地推鉛球、原地雙手后拋鉛球、連續挺舉;
第四組:十字變向障礙跑、三角形障礙跑、五米三向折回跑;
第五組:800米跑
第一組100米跑為必測項目。
第二、三、四、五組中,各組隨機抽取一項;在選出的四項中,再隨機抽取二項,在3月3日專業考試現場個人信息確認時公布。
b、專項技術考試項目:
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網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術、游泳等。
考生可按本人專長和報考院校的規定選擇體育專項(每人限測一項)。
(2)計分與成績單發放
本市2007年的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具體組成為:身體素質考試每項滿分25分,三項身體素質總分值為75分;專項技術考試總分值為25分。具體各項目分值的權重由各招生院校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自行確定,詳見各院校招生簡章。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四門總成績,確定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統考合格線。
2007年4月15日前,由市教育考試院委托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考試實施單位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三、志愿填報
2007年5月上旬,在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考試合格線上的考生,持其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單到本人文化考試報名所在區、縣招辦填寫《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報考相關院校的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藝術、體育類專業。
四、錄取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本科專業在本科提前批中進行錄取;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科專業在專科提前批中進行錄取。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由市教育考試院公布,其中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本科專業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第二批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的70%,體育教育、社會體育高職(專科)專業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職(專科)批文化錄取控制線的70%。考生專業考試合格,且文化成績在相應文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據經過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的招生章程并按照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具體詳見各院校招生簡章)。
已被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錄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招生工作日程
2006年12月上旬 公布本市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招生實施辦法
2006年12月22日 —26日 網上進行文化考試、專業考試報名
2007年1月7日—10日 區、縣招辦文化考試報名信息確認并繳費
2007年2月20日前 報送各校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招生計劃
2007年3月3日 專業報名信息確認和繳納報名費(在上海體育學院)
2007年3月25日 專業考試(在上海體育學院)
2007年4月15日前 報送考生專業考試成績
2007年5月上旬 本科專業填報志愿
2007年7月上旬 提供各校考生高考成績并完成本科專業錄取
2007年7月底 專科專業填報志愿
2007年8月上旬 提供各校考生高考成績并完成專科專業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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