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設置情況
2019-06-10 13:52:00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一、文史、理工類錄取批次與志愿設置(共設6個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包括軍事、公安、司法、航海類、小語種、特殊定向、公費師范生等專業,本批次設置3組志愿欄:
1)軍事類院校:設10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
2)非軍事類院校:設單志愿。征集志愿時設1個征集志愿。
3)定向:設6個平行志愿(公安定向最先投檔,志愿須填報在A欄;其余院校平行投檔)。征集志愿時設6個征集平行志愿。
2.國家專項本科。本批次設2組志愿欄:
1)需政考面試的高校,設單志愿。征集志愿時設1個征集志愿。
2)其他高校,設10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
3.第一批本科。主要包括教育部直屬院校、“985工程”“211工程”院校、“雙一流”建設高校以及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列入的其他本科院校、地方專項、蘇區專項。本批次設置3組志愿欄:
1)設1個自主招生(含高校專項、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志愿,取得資格的考生才能填報(安排在模擬投檔期間,一、二本對應批次正式投檔前投檔)單志愿。
2)設10個一本院校平行志愿(含地方專項、蘇區專項,地方專項和蘇區專項招生高校單設院校代號,和一本統招計劃列為同一批次,投檔時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檔,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填報專項計劃代號高校均為無效志愿)。征集志愿時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
3)設預科3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3個征集平行志愿。
4.第二批本科。主要包括除列入提前批、第一批本科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含原三本批次院校),本批次設2組志愿欄:
1)設10個二本院校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時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時設6個征集平行志愿。
2)設預科3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3個征集平行志愿。
5.提前批高職(專科)。主要包括直招士官、公安、司法院校,以及部分對考生有特殊要求的高職(專科)專業,本批次設置2組志愿欄:
1)直招士官:設10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
2)其他列入該批次院校:設單志愿。征集志愿時設1個征集志愿。
6.高職(專科)批次。包括除提前批高職(專科)以外的所有高職院校、專科院校以及本科院校舉辦的高職(專科),設10個平行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時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時設6個征集平行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專業志愿均設置6個。
二、藝術類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共設4個批次)
1.提前批本科:主要指省內外公辦本科院校。該批次分3個檔次設置志愿欄:
1)實行單志愿的藝術類本科院校:設單志愿。征集兩次,每次設1個征集志愿。
2)實行平行志愿的藝術類本科院校:在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教育)、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學、電影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共5個專業組實行平行志愿,凡認可江西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內外本科高校藝術類各專業,原則上納入本批次。招生計劃按5個專業組分類編制并按此順序投檔,每個專業組設10個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個專業組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
3)蘇區專項院校設單志愿(在平行志愿投出后不等下載立即投出)。征集志愿時設1個征集志愿。
2.第二批本科:
1)藝術二本平行志愿:指省內外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認可省藝術統考成績的專業,按專業組投檔順序實行平行志愿。每個專業組設10個平行志愿。征集一次,每個專業組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
2)藝術二本單志愿:指省內外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中經批準允許組織校考的院校(主要指省統考沒有涵蓋的專業),設單志愿。征集兩次,每次設1個征集志愿。
3.提前批高職(專科):省內外部分院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實行單志愿。征集一次,征集志愿時設1個征集志愿。
4.高職(專科):除列入提前批高職(專科)外的省內外院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每個專業組設10個平行志愿。征集兩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時每個專業組設10個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時每個專業組設6個征集平行志愿。
三、體育類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共設3個批次)
1.第一批本科:包括體育類專業的省內外“211工程”“985工程”院校、“雙一流”建設高校、十四所體育類院校及江西師范大學。設6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6個征集平行志愿。
2.第二批本科: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設6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6個征集平行志愿。
3.高職(專科):省內外院校高職(專科)體育類專業。設6個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時設6個征集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