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
2019-06-08 21:55:11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各有關普通高校,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
為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進一步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深化藝術特長生招生改革,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如何做好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具有音樂(聲樂、器樂、鍵盤)、舞蹈、戲劇、書畫(書法、美術)等藝術特長的考生。
二、招生高校和招生人數
教育部規定清華 等53所試點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共7所)可在全國范圍內招收藝術特長生(見附件一)。
江蘇省省屬普通本科高校(不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省屬高校)可在我省范圍內試招少量確有藝術特長的考生。
高校招收的藝術特長生人數須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三、報名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參加教育部規定的53所試點高校藝術特長生的報名。
①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指省轄市,下同)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省級(含)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②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含)以上美術、書法 展覽。
③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擬報考高校開展藝術活動的需要。
2.報考省屬高校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除須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還須經招生高校面試(初試)、考核,并根據考生的報考項目,由高校招生部門推薦至相關高校測試。其中,器樂由南京大學測試,聲樂、舞蹈由東南大學測試,鍵盤由南京理工大學測試,書法、美術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測試;戲劇則認可教育部規定的全國53所高校中招收戲劇項目的高校的測試結論。
四、報名工作
1.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
報名時間:2006年12月25日至28日(與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報名同步進行)。
報名地點與要求:考生在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同時填寫《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并辦理相應報名手續。
應屆生由所在中學初審資格后,于12月29日統一報至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并在校內公示;往屆生的相應工作由報名地招生辦公室負責。
2.交驗材料
報名時,考生須提供有關調演獲獎證書、參展證書或省屬高校推薦意見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交納藝術特長生報名費10元( 測試費到高校測試時按標準交納)。
3.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由各市招生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經審核后的證明材料原件應退還考生,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確認后附在登記表后,審核人在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記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蓋章留存。各市招生辦公室須于1月10日前將登記表(連同考生數據、照片)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由考生自行到測試高校報到、領取準考證。
報考省屬高校的考生,如在報名時來不及辦理有關高校的推薦手續,須最遲于1月10日前將高校推薦意見送至所在市招生辦公室。
五、專業測試工作
1.我省2007年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由有關高校組織進行。教育部規定的53所試點高校可自主舉行藝術特長生測試,或向我院發函承認相關高校的測試結論。報考省屬高校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須到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有關高校參加相應項目的測試。
測試高校對在本校測試的所有考生,要按同一測試標準、相同測試程序一并測試。
2. 高校須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專家評審委員會等職能機構。招生高校要根據《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實施細則》(文件另發)要求,制定詳細的測試 ,并負責測試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3.招生高校要按照有關規定編制本校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內容應包括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選拔人數、錄取要求、測試時間、地點、科目和辦法等。各高校招生簡章應在2006年12月30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擬在我省招收藝術特長生的高校,還應填報《江蘇省200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意向統計表》(見附件四),與招生簡章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4.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調演獲獎證書、參展證書或招生高校推薦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按照相關測試高校規定的報到時間,直接到高校報到、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領取準考證,并參加專業測試。測試高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再次審核,經審核后的證明材料原件應退還考生,復印件由高校留存。
5.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須在3月中旬前完成。招生高校于3月15日前將測試合格的入選考生名單(含認可有關高校測試結論或委托測試合格考生名單)按《招生高校藝術特長生入選考生信息數據庫結構》(見附件三)要求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公示。
六、成績評定
我省藝術特長生測試結論分為合格與優秀兩個等級。
教育部規定的53所試點高校,可以自主評定考生的合格或優秀等級。省屬高校擬試招的藝術特長生的等級,由進行測試的高校評定。
七、錄取
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將對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的考生予以公示,并且報教育部高校 司備案;教育部將對全國的入選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在專業測試中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經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且參加了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考生,各招生高校可根據考生 ,按下列規定擇優錄取:
1.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達優秀等級、文化考試成績達省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校擬申請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2.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達到合格等級、高校擬申請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在高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省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3.少數投檔線接近或等于省控線的高校,在確有需要的情況下,高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對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在高校投檔線下10分以內投檔。
未經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不予投檔,高校也不得按藝術特長生有關政策錄取。
八、加強領導和管理
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省招委、省教育廳負責對全省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測試工作由有關高校組織實施。有關高校必須從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視,強化測試工作的組織領導;測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高校紀檢監察部門須全程參與測試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具體操作部門要嚴格執行政策,科學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提供各類必要的保障。
1.高校須根據測試工作需要,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研究、決定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由分管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并建立專家評審委員會等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的測試職能機構。校測試領導小組、專家評審委員會和主要職能機構的人員名單、職務(職稱)和有關聯系方式等,須包含在測試方案中于測試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2.評委的遴選要經校測試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按照嚴格的程序進行,要根據項目特點和人員情況,實行校內選拔和校外聘請相結合,且校外評委原則上應占50%。招生高校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對評委和考生在測試期間的管理。
3. 各有關單位和高校紀檢監察機構要對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加強監督。在高校專項測試期間,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校的測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4.對違反本辦法以及《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專業測試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要求的普通高校,將予以批評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提請教育部暫停或取消其招收藝術特長生的資格。對違紀舞弊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進行處理;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籍,令其退學。
附件 1.全國范圍內試招藝術特長生高校名單
2.江蘇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報名登記表
3.招生高校藝術特長生入選考生信息數據庫結構
4.江蘇省2007年藝術特長生招生意向統計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全國范圍內試招藝術特長生高校名單
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中醫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 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華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華中農業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長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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