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藝術類招生調劑嚴控在15%內
2019-06-08 17:16:4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上海市教委近日轉發教育部相關通知,對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 工作 的相關政策進行了規范,從今年起,除 獨立 設置的本科藝術高等學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外,各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均應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有關高等學校可預留不超過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總計劃15%的計劃,在錄取時根據生源情況調劑使用。
教育部門要求,必須科學合理制訂專業考試辦法和評判標準,增強專業考試評判工作的科學性和透明度;上海市教委按規定成立由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為主組成的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督查組,全程監督并及時糾正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中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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