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9-06-08 06:29:44陽光高考
中國政法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中國政法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中國政法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嚴格程序、擇優錄取、接受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中國政法大學。
第五條 招生代碼:10053。
第六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2011計劃”和“111計劃”(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重點建設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條 辦學地點: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27號。
第十一條 培養模式:
1.基準培養模式
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后,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三至六年內完成學業。符合畢業及授予學位條件的學生,可獲得本專業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2.雙專業雙學位培養模式
基準學制為五年。符合規定條件的學生,從第三學年開始修讀雙專業雙學位。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兩個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畢業時可以獲得記載兩個專業學習經歷的一個畢業證書和兩個學位證書(修讀的兩個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的,獲得一個學位證書)。
3.輔修專業培養模式
基準學制為四年。學校在四年基準學制基礎上實施本科生輔修專業制度,符合規定條件的學生,從第二學年開始輔修專業學習。學生完成輔修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專業必修課程學分,可以申請獲得學校頒發的“中國政法大學輔修證書”。學生輔修專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獲得輔修專業相應的學士學位(主修專業與輔修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的,獲得一個學位證書)。
4.雙學位加碩士連讀培養模式
選擇修讀雙專業雙學位的德語、英語和翻譯專業的學生(第二專業應為法學)在獲得文學學士和法學學士兩個本科專業的學位后,學校對其進行綜合考核并擇優各選拔部分學生(德語專業10名,英語專業6人,翻譯專業4名),經推薦免試進入比較法學研究院攻讀碩士研究生,學習兩年,完成學業,準予畢業并授予法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