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6-06 10:45:22網絡整理
西南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學章程》,為做好學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西南大學(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大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學校有兩個本科招生國標代碼,分別是:西南大學10635,西南大學(榮昌校區)19635。
第三條 學校位于重慶市北碚區,坐落于縉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畝,校舍面積165萬平方米,是聞名遐邇的花園式學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園。學校榮昌校區位于重慶市榮昌區。
第四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本科招生的主要類別有:普通文理科、藝術體育類、公費師范生、中外合作辦學、保送生、自主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體育單招、高水平運動隊和少數民族預科等。
第五條 學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及華僑學生資格的高校,執行國家有關招生工作規定。
第六條 學校對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科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深入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組織實施考試招生各項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參與和監督招生工作中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指導和監督。
第九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重慶市北碚區天生路2號,郵編:400715。本科招生網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23—68252513,傳真:023—68250942,招生咨詢郵箱:zs2006@swu.edu.cn。招生監督郵箱: zsksjd@swu.edu.cn。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就讀地點
第十條 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狀況等情況,科學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定后,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2019年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一本各批次(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規定批次)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10100名,招生專業103個。招生計劃根據歷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狀況進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區和重點高校錄取率相對較低省份傾斜。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需求分配。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 2019年學校共有31個大類招生,按大類招生的學生入學后,學習統一的基礎課程后再根據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其中植物生產類新生,第一年由學校隨機分配到農學與生物科技學院、植物保護學院、園藝園林學院按大類統一學習,再分流到各專業及相應學院。
第十三條 西南大學榮昌校區是學校多學科高水平特色校區,根據辦學需要,在校區設置動物科學學院和商貿學院,共有12個招生專業(方向),按照5個大類進行招生: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含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水產類(含水產養殖學、水族科學與技術)、動物醫學類【含動物醫學、動物醫學(寵物醫學方向)、動物藥學、中獸醫學】、動物生產類【含動物科學、動物科學(食品科學方向)、動物科學(大數據方向)】。學生進校后,可以在榮昌校區專業內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專業轉換。
第十四條 西南大學西塔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由西南大學與澳大利亞西澳大學、塔斯馬尼亞大學聯合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包括生物技術、經濟學、電子信息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4個專業。學生進校后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
第十五條 西南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包括心理學、軟件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植物科學與技術等5個專業,由西南大學分別與澳大利亞國立大學、澳大利亞迪肯大學、澳大利亞西澳大學、新西蘭奧克蘭大學以及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合作舉辦。學生進校后應當在錄取專業完成學業。
第十六條 2019年學校在重慶市、四川省對部分農科類專業繼續實行單列代碼招生,即在西南大學10635國標代碼的本科第一批次設立單獨招生代碼,以“西南大學(農科類)”名稱招生錄取,專業包括:植物生產類(含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農村區域發展)、動物科學拔尖人才創新實驗班(含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水產養殖學)、自然保護與環境生態類(含農業資源與環境、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林學)。學生進校后,只能在該單獨招生代碼專業內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專業轉換。
第四章 入學考試
第十七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的各類學生(保送生、體育單招、少數民族預科班轉入、港澳臺僑、取得高水平運動隊壹類合格資格的學生除外),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八條 2019年學校藝術類各專業不再單獨組織校考。報考藝術類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相關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學校錄取時以各生源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為專業成績錄取依據。學校在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藝術類招生計劃,具體分省招生專業安排見學校2019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 報考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報考運動訓練專業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組織的體育專項考試和文化考試;報考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專項考試并取得合格資格。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要求,組織自主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保送生招生、港澳臺僑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轉入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