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工商大學融智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06 10:37:05網絡整理
第七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下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詳見當地省(市、自治區)招考管理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專刊。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其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 收費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執行,以重慶市物價局核定備案價格為準并在學校官網公示。根據專業不同,學費標準為:15000元/年·生、16000元/年·生。學校與科大訊飛聯合培養的空間信息與數字技術專業、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物聯網工程專業,與甲骨文聯合培養的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以上專業為校企合作班,學校另收培訓費2000元/年,考生自愿選擇報考。
第十條 退費辦法:學生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住宿費以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計退剩余住宿費,學生退(轉)學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為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和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科研獎學金、優秀學生綜合獎學金和各種單項獎學金;根據國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有關規定,學生在學校學習期間,可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可通過申請評議獲得“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照生源地屬地原則申請助學貸款;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
第十二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處及各級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23-88968718。
第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批準執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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