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應用科技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6-06 09:42:15網絡整理
第六條 錄取規則
(一)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錄取原則,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普通高考及國家統考考試成績為主,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投檔比例: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三)我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報。
(四)我院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書法學、舞蹈表演、數字媒體藝術6個本科專業,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動漫制作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舞蹈表演4個高職專業,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相同,文化分高者優先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照專業課成績達到所在省錄取控制線,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文化成績相同,專業分高者優先錄取。
2019年我校在山東、江蘇、河北、黑龍江4省組織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書法學、舞蹈表演專業的校考,這些省的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時,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線,按我校專業課校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分高者。若校考生源不足時,承認各省統(聯)考成績或同類高校校考成績。沒有組織藝術校考的省份執行所在省(市、區)的統(聯)考成績。
(五)學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政策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
(六)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
1.我院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確定其專業。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優先錄取高分考生,對總分相同的考生,綜合考慮相關單科分數等因素確定,各專業間無分數級差。
2.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錄取的順序進行專業調劑,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所報專業確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學院將對其退檔處理。
3.學生入校后確需專業調整且符合轉專業規定條件者,經本人申請,學院審查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調整專業。
(七)男女比例要求: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優惠照顧和降分投檔的考生條件,接收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績排隊錄取。
(九)對口升學本專科招生、專升本招生錄取遵照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辦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錄取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日期來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收費標準按照核定后的額度收取,逾期未報到,學院將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十一)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姓名:宋興航,職務:校長。
第七條 學生獎、助政策
(一)學院對于高考成績優秀的本科新生實行相應獎勵政策。
(二)學生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另學院設立“楊宗先生勵志獎學金”“興航扶困助學金”“企業資助雙創獎學金”用于鼓勵積極上進、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八條 畢業證書
(一)學生學業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山西應用科技學院”本科或專科畢業證書。
(二)本科畢業生符合相關學科的學位授予資格和條件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條 其它
(一)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復檢不合格的學生,按取消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處理。新生入校后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三)我院2019級本科各專業新生在校本部就讀,專科(高職)各專業新生第一年在南校區就讀,第二年轉入校本部。專科數控技術、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專業第二年進入上海電氣集團技師學院學習就業。
(四)本科音樂表演專業分聲樂和器樂兩個方向,器樂方向包含鋼琴、小提琴、手風琴、小號、琵琶、古箏、竹笛、大提琴、二胡,其余器樂方向考生慎報。
第十條 本章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向社會發布,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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