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5 09:02:32網絡整理
重慶旅游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教育招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重慶旅游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316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地址:重慶市黔江區舟白街道學府一路一號
郵政編碼:409099
第六條 學院概況:重慶旅游職業學院成立于2010年,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教育部備案、重慶市教委主管的一所公辦旅游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地處渝東南地區和武陵山片區中心城市,享有“東方盧森堡”之稱的重慶市黔江區,毗鄰優美壯麗的“芭拉胡”景區。校園占地面積300余畝,總建筑面積134825.33平方米。建有酒店實訓樓、3D模擬導游實訓室、汽車維修實訓室、中西餐實訓室、酒吧、酒窖、糕點間、舞蹈練功廳、多功能演藝廳、琴房、工藝設計室、航空模擬艙、園林實訓室、茶文化室、茶藝室等40余個校內實訓場所,并與重慶旅投集團、浙江宋城集團、湖南張家界景區、北京廣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90余家旅游企業開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個校外實訓基地。
學院現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財經與旅游商貿系、智能制造與旅游交通系、外國語與涉外旅游系、藝術與文化旅游系、大數據與智慧旅游系、馬克思主義學院等8個教學單位,開設了導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園林技術、會計、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語、商務英語、工藝美術品設計、烹調工藝與營養、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空中乘務、學前教育、信息統計與分析、大數據技術與應用、數字媒體技術應用、智能控制技術、網絡營銷、民族傳統技藝等20個專業,涵蓋“吃住行游購娛”等旅游行業需求,畢業生就業率高達97%以上,“專升本”達400余人次,學生在全國和重慶市技能競賽中屢創佳績。學院將按照“十三五”發展規劃,順應時代要求,搶抓歷史性發展機遇,建設成為旅游行業特色鮮明的應用創新型院校高職院校。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19年我院面向重慶、四川、云南、貴州、甘肅、西藏、河南、廣西、陜西、湖北10個省(直轄市)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詳細說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三章 錄取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市的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
第九條 錄取規則:
1.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出檔規定。
2.對順序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原則擇優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直轄市),所有進檔考生皆視為第一志愿進行擇優錄取。
3.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1)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高低錄取;
(2)其它專業志愿視為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志愿優先;
(3)專業計劃錄取不滿額時,在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如所填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作退檔處理。
4.我院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5.我院各專業錄取時,均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一律學習英語。
6.藝術類專業錄取時,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為依據,要求文考成績和專業成績雙上線,投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導游專業要求:五官端正,無口吃,男生身高1.6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8.空中乘務:
(1)五官端正、體形勻稱、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明顯的“O”型或“X”型腿;
(2)身高:女生在160以上,男生在170以上。
(3)無色盲、色弱、斜視,任何一眼矯正視力不低于C字視力表0.5;
(4)聽力不低于5米;
(5)年齡不超過二十周歲,即199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報考我院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10.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考生亦可在我院網站中查詢(www.cqvi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