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市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通知
2019-06-04 12:23:02北京教育考試院
為貫徹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和2019年4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6號)要求,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工作部署,現將我市2019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相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詳見附件(北京市2019年高職擴招招生院校信息匯總)。具體招生專業由招生院校安排。
二、報名
(一)報名條件
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京招考委〔2018〕15號)規定條件。此次高職擴招報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已經參加2019年高考報名的考生;
5.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報名后被采取強制措施或判刑的,應取消報名資格。
(二)報名工作安排
6月5日—9日考生按各招生院校要求辦理報名手續,每名考生限報一所院校。
6月12日、13日考生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高中畢業證或學歷證明到戶口所在區高招辦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按照《北京市2019年試辦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京招考委〔2019〕6號)文件執行。
四、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工作規定,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須攜帶體檢表(區高招辦報名資格確認后領取)和體檢費于6月20日下午12:30—15:30到北京市體檢中心(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西路3號,聯系電話:68024448)進行體檢。
五、考試
招生院校自主確定考試內容和形式。各校初試日期統一定于6月22日上午進行。考生須于6月20日到報考院校領取準考證。
六、錄取
錄取執行招生院校經主管部門審核的2019年高職自主錄取方案中確定的標準。6月底前辦理完錄取手續。
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軍人的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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