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財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4 09:59:53網絡整理
鄭州財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鄭州財經學院普通本、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高等學校招生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鄭州財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鄭州財經學院 部標代碼:13497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第五條 學 制:普通本科4年,專科3年
第六條 學校性質:民辦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歷證書:學生完成學業,成績合格,按國家規定頒發鄭州財經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生凡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按照國家規定授予鄭州財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 學校簡介:
鄭州財經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河南省會鄭州市區。自1997年建校以來,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法規范辦學。經過22年的建設和發展,已經成為一所規模較大、學科特色鮮明、教育質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全省同類院校前列的應用型本科院校。
學校占地912畝,建筑面積57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8931萬元,教學用計算機6000臺,多媒體教室257個,擁有功能先進的各類實驗實訓室120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212個,圖書館館藏各類圖書200萬冊。
學校下設12個二級學院3個教學部,分別是會計學院、電子商務學院、現代物流與管理學院、土木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信息工程學院、互聯網金融學院、機電與汽車工程學院、文化與傳播學院、現代教育學院、外語學院、統計學院、社會科學部、體育教學部和藝術教學部;開設61個本專科專業,其中本科專業26個,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干,工學、文學和藝術學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結構。學校擁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現有教職工1172人,其中專任教師870人,教授、副教授292人,具有研究生學位的教師495人,“雙師型”教師386人,并從行業、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中有針對性地聘請兼職教師169名。
學校先后榮獲“河南省文明學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優秀民辦學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鄭州市花園式單位”“最具綜合實力民辦高校”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鄭州財經學院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具有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資格的考生。
第十四條 考試分數:普通類考生和對口類考生總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均可報考。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我校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狀況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確立的標準為依據。
第十七條 性別比例:男女性別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報名方法:參加由省招辦統一組織的志愿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