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師范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2)
2019-06-03 15:31:38網絡整理
四、新生報到
(一)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8號文件規定標準收取學費。理工類3300元/學年;文史類2900元/學年;藝術類5500元/學年(學校降低1000元/學年,實際收費為4500元/學年);體育類3100元/學年(收費如有變化,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標準為準)。被錄取到我校“公費師范生”相應專業的學生將享受免交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的國家優惠政策。如有變化以2019年國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相關文件為準。
(二)我校民語言類學生在校學習共四年,第一年為預科(可以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做適當調整),后三年為專業課學習和教育實習。如有變化以201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三)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
1.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2.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5.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學校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四)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的,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助學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六)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五、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903-2517225(電話)、0903-2513505(傳真)
聯系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號
和田師范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848000
Email: htszzb10765@163.com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