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3)
2019-06-01 19:33:47網絡整理
在浙江省生源填報我校的進檔考生中:
1.超過一段線45分(含)的進檔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內,須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轉專業(類),確保考生入校后第二個學期轉入申請轉專業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除卓越學院和藝術類專業),考生入校后須無不及格課程及違紀情況;
2.超過一段線40分(含)的進檔考生,入校一個學期內,須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圍內申請轉專業(類),確保考生入校后第二個學期轉入申請的3個專業志愿的其中之一(3個志愿須填滿,除卓越學院和藝術類專業),考生入校后須無不及格課程及違紀情況。
(三)優秀新生獎學金
浙江省、上海市等實施新高考改革的文理不分科省(市)(不含藝術類):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位居本省(市)前5000名,獎勵20000元/人;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位居本省(市)前7000名,獎勵10000元/人;考生高考總分位居本省(市)前10000名,獎勵5000元/人。
浙江省外生源(須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愿報考我校,不含藝術類):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區)理科前5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數前4%、文科前3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數前1%的新生,獎勵20000元/人;考生高考總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區)理科前1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數前4.5%、文科前5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數前1.5%的新生,獎勵10000元/人;考生高考總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區)理科前2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數前5%、文科前9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數前2%的新生,獎勵5000元/人。
(四)新生出國(境)交流項目
學校設立了多個新生出國(境)交流項目,選拔部分優秀新生赴美國哈佛大學、英國劍橋大學、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等世界頂級名校交流學習,并提供部分經費資助。
第三十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本科生招生網站查詢。
第五章 入學復查、收費和資助
第三十一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普通類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每學年初按學生所在專業(類)收取專業注冊費和學分學費。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具體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第三十三條 學校建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社會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開設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憑書面承諾和相關材料,向學校申請“陽光助學金”。學校特別設立由校友和社會企業捐贈的“春波獎學金”、“新生發展基金”等助學金,用于資助2019級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優秀新生。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咨詢電話:0571-86915007
監督電話:0571-86915055
招生辦微信訂閱號:hdusos
電子郵件: zhaosheng@hdu.edu.cn
通訊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310018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省級招生部門規定不一致之處,以國家、省級招生部門的規定為準。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