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普高招生章程(2)
2019-06-01 17:28:48網絡整理
九、錄取規則
(一)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符合教育部體檢標準等相關規定。
(二)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按照公平、公正和擇優的錄取原則。
(三)江蘇省錄取規則
1、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生的統考總分成績達到省控制線及以上;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合格;
(2)普通類專業招生對進檔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語文、數學兩門科目分數與附加題分數之和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則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如仍相同,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較高的優先錄取。當考生所有志愿專業都不能夠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預退檔。
2、藝術類考生:
我校環境藝術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兩個專業按藝術類專業錄取考生。
(1)考生須參加省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統考。
(2)考生學業測試成績,應符合省規定的等級要求。
(3)考生的統考成績包括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須達到省控線。
(4)對進檔考生按文化與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擇優錄取。
(5)在錄取過程中,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擇優錄取。
(四)省外錄取規則
1、依據考生所屬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基本條件進行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學校嚴格依據考生投檔分,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依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預退檔。
3、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語、數、外三門課程的總分及考生的技能、特長和獲獎情況擇優錄取。
4、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的適當降分或加分投檔的政策。
5、其他錄取規則按教育部、各省(區、市)及我校有關招生規定執行。
十、收費標準:
學費:文科類4700元/年/人,工科類5300元/年/人,藝術類6800元/年/人,農林類2200元/年/人。
十一、畢業證書
符合相應條件的畢業生,頒發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十二、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400-1600-136、0519-69872118、69872133
2.傳真:0519-69872161
3.招生咨詢QQ:4000519189
4.E-mail地址:jscc_zjb@163.com
5.學校地址:江蘇省常州市殷村職教園和裕路1號
6、郵政編碼:213147
7、網址:http://www. js-c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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