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2019-05-31 13:24:23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考試管理處),有關高等學校:
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有關專業招生的專業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由我院統一組織管理,有關考點具體承辦。取得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有關專業合格資格的考生,方能填報藝術類相關專業志愿(我省將在2月底前劃定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有關專業合格資格線,并公示取得合格資格考生名單)。在湘院校和省外所有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以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本科藝術專業錄取時均應直接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省外其他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含湖南大學廣播電視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也可在我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再自行組織專業考試(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另文下發)。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音樂(考試執行《200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音樂專業考試大綱》)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專業的考試科目為主科(主科分為聲樂、器樂、鋼琴、舞蹈、理論作曲五類,考生可任報一類)、視唱、練耳(筆試)、音樂基礎理論(筆試)、副科等五門。專業成績滿分均為300分,其分值分布如下:
序號 考試科目 所占分值比例
1 主科 60%
2 視唱 10%
3 練耳 10%
4 音樂基礎理論 10%
5 副科 10%
注:(1)舞蹈類主科考試內容為基本素質與模仿、舞蹈劇目與即興表演。(2)主科為聲樂的考生,副科從鋼琴、器樂、舞蹈中自選一項;主科為非聲樂的考生,副科一律考聲樂。(3)報考理論作曲專業的考生,其主科必須加試鋼琴,且鋼琴考試成績占主科考試成績的20%。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含舞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面試。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專業基本功和專業條件等,要求:(1)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2)以聲樂、舞蹈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以器樂、鋼琴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3)專業基本功與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只計合格與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報考音樂表演專業。
(二)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1.以聲樂、器樂、鋼琴、理論作曲為主科的考生,其專業考試于2月1日至10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統一進行。考生憑《200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繳費,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按主科門類(聲樂、器樂、鋼琴、理論作曲等)分批次進行,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順 序 主科 地 區 報 到
第一批 理論作曲 全省各市州 1月31日
聲樂 郴州、永州、張家界、懷化、自治州
第二批 器樂與鋼琴 全省各市州 2月1日
第三批 聲樂 常德、岳陽、衡陽、邵陽、婁底 2月3日
第四批 聲樂 長沙、株洲、湘潭、益陽 2月4日
第一批和第二批考生的練耳(筆試)和音樂基礎理論(筆試)考試于2月6日上午9:00~11:40進行,第三批和第四批考生的練耳(筆試)和音樂基礎理論(筆試)考試于2月6日下午1:30~4:10進行。考生須在考前到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了解有關事項,準時參加自己所在批次的考試,過時不予補考。
2.以舞蹈為主科的考生,其專業考試統一于2月4日至9日在吉首大學藝術系(吉首市砂子坳校區)進行。練耳(筆試)和音樂基礎理論(筆試)考試于2月6日上午9:00~11:40進行。考生須在考前到吉首大學藝術系了解有關事項,準時參加考試,過時不予補考。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月2日至3日到考點報到,參加專業考試。
3.符合報考條件的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畢業生對口報考音樂專業的考生,與普通高中畢業生一同參加專業考試。
4.考生參加考試時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考試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二、美術(考試執行《200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美術專業考試大綱》)
(一)普高美術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設計基礎(2008年起改為速寫)。各科成績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長沙、益陽的考生到湖南師范大學考點考試;株洲的考生到湖南工業大學考
點考試;湘潭、婁底的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學考點考試;衡陽的考生到衡陽師范學院考點考試;邵陽的考生到邵陽學院考點考試;岳陽的考生到湖南理工學院考點考試;常德的考生到湖南文理學院考點考試;郴州的考生到湘南學院考點考試;永州的考生到湖南科技學院考點考試;懷化的考生到懷化學院考點考試;張家界、湘西自治州的考生到吉首大學(張家界校區)考點考試。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1月30日至31日到相應的考點報到;2月1日至2日考試。具體考試安排如下:
日期 項目 時間 2月1日 2月2日
上午8:00-11:30 素描 設計基礎
下午2:00-5:30 色彩
3.請考點及考點所在市招生考試部門各派一位考務人員于1月25日到我院報到,參加26日上午9:00召開的考務會議,領取試題。考試結束后,請各考點于2月3日上午前派兩人將試卷和《考場情況登記表》等送達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4.我院委托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岳陽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張家界市招生考試部門對設在本轄區考點的組考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
5.考生參加考試時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自備。
(二)職高美術、服裝
報考職高美術、服裝專業的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月2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專業考試時間為2月3日至4日。
美術專業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設計基礎(2008年起改為速寫);服裝專業考試科目為素描、服裝設計、服裝結構制圖與工藝制作。美術專業考試各科成績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服裝專業考試各科成績滿分為素描70分,服裝設計80分,服裝結構制圖與工藝制作150分,總分300分。
考生參加考試時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剪裁工具自備。
三、服飾藝術與表演類
(一)報考要求
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五官端正,形體比例勻稱;年齡在20周歲以下;具有一定的美術、音樂、舞蹈特長。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為形體測量、美術基礎、臺步(泳裝、生活裝),才藝(限時3分鐘,考試內容僅限于舞蹈、器樂、聲樂、小品和體操其中一項);各科分值為形體測量80分,美術基礎70分,臺步100分,才藝50分,滿分為300分。
(三)考試安排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月5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學院報到繳費,2月6日至7日考試。
考生參加考試時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道具等自備。
四、播音與主持藝術、編導類
(一)考試內容及分值
播音與主持藝術、編導類專業考試總分均為300分。
1.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為:
(1)筆試:普通話語言基礎知識(50分);
(2)面試:
①形象氣質與上鏡效果(80分)
②語言能力測試和主持能力測試(140分)
a.朗讀自備材料(詩歌、散文、寓言等,2分鐘內)
b.播發指定稿件(2分種內)
c.抽題回答問題或即興主持節目(3分鐘內)
(3)個人才藝展示(30分)
才藝展示內容:聲樂、器樂、舞蹈、曲藝。
2.編導類專業的考試內容及分值為:
(1)面試(120分)
①自我介紹(約1分鐘,10分)
②命題演講或根據材料編故事(80分)
③回答考官提問(30分)
(2)筆試(140分)
①綜合知識(文學、文藝常識及作文,70分)
②影視節目分析(70分)
(3)特長展示(聲樂、器樂、舞蹈、曲藝等,40分)
(二)考試安排
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于2月1日至2日到湖南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報到繳費,專業考試時間為2月3日至7日,其中筆試時間統一為2月3日8:30~9:30;報考編導類專業的考生于2月6日到湖南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報到繳費,專業考試時間為2月7日至8日。所有考生需在考前到湖南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了解有關事項,過時不予補考。
五、表演類
(一)考試內容與分值
表演類專業考試總分為300分,考試內容及分值為:
1.身材形象(40分);
2.演唱(自選歌曲或戲曲、曲藝選段均可,無伴奏,60分);
3.朗誦(自選詩、寓言、小說片段或散文一篇,時間限定3分鐘內,60分);
4.表演(由主考老師命題表演即興小品,100分);
5.形體(自選舞蹈、體操、武術等,40分)。
(二)考試安排
報考表演類專業的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月2日至3日到湖南藝術職業學院報到繳費,專業考試時間為2月4日至8日。
六、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
(一)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科目為專業理論知識、臨帖、創作;各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
(二)考試安排
報考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專業的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月3日到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報到繳費,2月4日考試。
七、影視節目制作、攝影攝像類
(一)考試內容及分值
影視節目制作、攝影攝像類專業考試總分均為300分,考試內容及分值為:
1.影視節目制作類專業
(1)文藝常識綜合測試(100分);
(2)編寫故事(100分);
(3)影視作品分析(看片后寫分析文章,100分)。
2.攝影攝像類專業
(1)畫面組合(根據所提供的若干畫面組合成一個畫面敘事段落,150分);
(2)影視作品評析(看片分析,150分)。
(二)考試安排
報考影視節目制作、攝影攝像類專業的考生憑《專業考試證》、身份證于2月1日至2日到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雨花校區)報到繳費,2月3日至4日考試。
八、幾點要求
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嚴密組織;必須在經省教育考試院檢查確定的合格考點內實施。
(一)各考點要成立專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管理下,統籌安排,規范考試工作程序,嚴肅考風考紀;對違紀舞弊考生的違紀情況應如實記載,考試結束后,須將違紀舞弊考生的相關材料報送我院,我院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各考點要切實做好主考、監考老師的選聘工作,選聘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廉潔自律、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同志擔任主考、監考及工作人員。凡考前辦輔導班、上輔導課的老師不得聘為主考官、監考員或考試工作人員。
(三)各考點要嚴肅工作紀律,加強紀檢、監察工作。要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四)各考點須在2月15日之前向我院普招處報送各類專業考試成績光盤和考試有關情況(含報名情況、組考情況及考生違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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