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學2019年本預科招生章程(2)
2019-05-29 16:34:17陽光高考
第十九條 按照浙江省和上海市考試院明確的投檔原則優先錄取進檔高分考生,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學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
(1)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若未明確投檔規則時我校按藝術統考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進檔,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的優先錄取。進檔考生的省級藝術專業統(聯)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對進檔考生依據省級藝術統(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確定錄取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的優先確定錄取專業。
(2)我校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美術、音樂舞蹈類藝術考生以區統考或聯考的藝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專業成績相同時對比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后 ,分專業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錄取。
(3)音樂表演專業分為聲樂和器樂方向。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方向考生的器樂種類須為:鋼琴、手風琴、小提琴、大提琴、小號、長笛、二胡、琵琶、揚琴、薩克斯(單簧管)、古箏、竹笛、笙,其它器樂不能報考。
(4)報考我校舞蹈學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的體育專業測試,且體育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我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體育類專業投檔規則;若未明確投檔規則時我校按統考體育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進檔,專業成績相同時文化成績高的優先錄取。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安排專業,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與合肥工業大學聯合培養的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和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由本校負責招生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注明與合肥工業大學聯合培養);培養方案由雙方聯合制定和實施;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本校頒發,注明由兩校聯合培養,合肥工業大學予以認可。
第五章 收 費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每生按學年收取,普通本科類學費按專業分為4000元、4400元、4800元;藝術類動畫專業學費8800元,其他藝術類專業學費8000元;預科教育學費2500元;住宿費標準為8人間500元、6人間800元、4人間1200元。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并組織專家對藝術、體育類專業新生進行專業復測。經復查或復測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通過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信息網和北方民族大學招生網查詢錄取情況,被錄取考生由學校通過郵政EMS寄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報名時,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綠色通道”。入學之后,學校通過各類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方式,積極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七條 學歷學位證書種類: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學校名稱:北方民族大學
聯系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50021
聯系電話:(0951)2066992 2066335
傳真:(0951) 2066992
電子信箱:bfmdzs@nun.edu.cn
北方民族大學招生網址:http://zb.n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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