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規范清理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 10月底前公布結果
2019-05-28 18:45:24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為進一步規范藝術類專業招生,教育部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對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按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進行清理審核。
教育部要求,從2010年起,只有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少數經教育部審核同意的高校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限定在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和“211工程”建設高校范圍內。
另外,只有列入藝術設計傳媒大類(包括藝術設計類、表演藝術類、廣播影視類)的高職(專科)專業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通知明確表示,經教育部批準、備案的具有實施本科層次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都在清理審核范圍之內,涉及專業為2009年(含)以前舉辦并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
教育部將于2009年10月底前公布此次清理審核結果,從2010年起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院校及相應專業的名單也將同時公布。
根據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文化課考試)和藝術類專業考試。其中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省級統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校考)2種形式。考生所報考專業涉及省級統考的,考生須參加省級統考。
高校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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