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19-05-26 19:23:27陽光高考
2019年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 為了保證本院依法自主辦學,促進學院可持續發展,規范學院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中文名稱: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英文名稱:Wuhan Electric Power Technical College;學院國標代碼:12981;湖北省院校招生代碼:9600;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89號,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湖北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面向全國招生,學制三年。學生畢業后授予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級招辦、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院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五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招生領導小組為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學院的招生工作,研究和制定學院招生工作有關政策,并對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招生就業處為學院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之一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在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全院教師和干部中挑選招生工作人員參與學院的招生宣傳、錄取工作。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七條 學院根據辦學實際,制訂招生計劃和生源分省計劃。當年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教育部批準備案后,由學院招生就業處在上級部門規定時間內將生源分省計劃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辦公室,并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學院通過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cn/e21html/)、《湖北招生考試》雜志、校園網(http://www.whetc.com)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公布錄取結果。
第九條 招生對象: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當年參加高考,成績達到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劃定的我校錄取批次分數線,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湖北省:普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的考生均須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成人中專)畢業生必須報名參加“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中職畢業生技能高考”。
第十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工作體制。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實施網上異地遠程錄取。
第十一條 學院錄取的考生應填報有我院志愿,在各省(區、市)劃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當地省招辦的政策進行調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