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16:29:44陽光高考
保定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保定學院
二、學校代碼:10096
三、校 址:河北省保定市蓮池區七一東路3027號
四、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五、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六、主管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七、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保定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保定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八、學校基本情況
保定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百余年辦學歷史,坐落于歷史文化名城——保定市,毗鄰雄安新區。學校是河北省向應用技術類型高校轉型發展十所試點學校之一,2016年被國家發改委、教育部列入“十三五”產教融合發展工程規劃項目試點院校,2017年成為“高校數字媒體產教融合創新應用示范基地”項目全國首批13所試點院校之一。
九、錄取原則、規則及要求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考生健康狀況合格的條件下,以高考成績為錄取的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對于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3、符合教育部及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規定加分投檔的,承認其加分成績。
4、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錄取規則:進檔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法進行錄取,成績相同時,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相關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5、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①河北省生源,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于美術類進檔考生,我校先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據美術類計劃總數采用專業志愿優先的方法進行錄取。
各專業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音樂學、舞蹈學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80%+(高考文化成績+政策性加分)×20%;
藝術管理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高考文化成績+政策性加分)×50%;(招收聲樂、器樂類考生)
美術學、繪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0%+(高考文化成績+政策性加分)×30%。
②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聯考或統考成績,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成績相同時,按生源省份招生委員會相關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6、書法學專業錄取規則:要求校考成績(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文化統考成績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文化課總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