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醫科大學臨床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16:16:08陽光高考
河北醫科大學臨床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名稱:河北醫科大學臨床學院 學校代碼:13415
二、學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建華南大街309號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五、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醫科大學臨床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醫科大學臨床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學費及招生計劃
1.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住宿費標準為800元/年。
2.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部門向社會公布的為準。按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較好的省(市、自治區)以及最低分同分錄取或順延錄取。
七、錄取原則
1.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相關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凡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均可填報我校。
3.我校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教育部調檔比例要求,學校根據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檔比例。
4.進檔考生各專業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各生源省各專業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投檔分數(含加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如單科成績均相同,則全部錄取。如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5.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