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19-05-26 15:22:36陽光高考
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4577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職(大專)教育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辦學性質:公辦 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學院隸屬于貴州省水利廳,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為主、中等職業教育為輔,同時舉辦繼續教育。 學院秉承“自強崇實、德技雙馨”的校訓,奉行“德育為先,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養模式。歷經60多年的發展,學院孕育了數以萬計的技能型人才,被譽為“貴州水利人才搖籃”。學院位于貴陽清鎮職教城,占地面積600畝,規劃建筑面積31.4萬平方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在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長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招生部門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第五條 監督機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生錄取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全面統籌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實施過程,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見《貴州省2019年高校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符合貴州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考生。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凡符合報考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須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省招生考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專業目錄》,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www.gzszk.com/)填報志愿,填報學院平行一志愿選擇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面向貴州省招收2019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實行考生自由報考,錄取分數標準,執行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確認的專科錄取分數線。
第十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考生,確定專業原則:志愿優先原則。
第十三條 在錄取不滿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當考生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服從調劑的,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四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關生源省級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方式: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七條 放棄錄取咨詢:考生可以在投檔開始12小時內撥打咨詢電話: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