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6 10:38:00陽光高考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學科發展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校長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生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寄送有關省(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并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參加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和中職學生。學校執行湖南省關于應、往屆生的招生政策。藝術和體育類各招生專業,認可省藝術統考和體育統考成績,無其他限制。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英語教育專業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它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六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師范教育類考生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無殘疾。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報考美術教育、環境藝術設計、學前教育、早期教育、體育教育等專業。
第十七條 執行湖南省考試院有關錄取規則,學校依據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按志愿先后、分數高低依次錄取。
第十九條 專業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數高低排序。若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凡報考我校藝術和體育類專業的考生,應獲得省藝術統考和體育統考合格證。凡獲得省藝術統考和體育統考合格證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門錄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分+聯考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二條 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通過我校的招生信息網公布,并用特快專遞向新生寄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紀檢、監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六章 招生工作紀律
第二十五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六不準”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保密制度,嚴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標準按物價部門審定標準執行。各項收費標準見《招生簡章》或《入學須知》。
第二十八條 獎助貸政策: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資助金和校內獎學金,除此之外,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開展勤工儉學。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助等方式資助貧困生完成學業的幫困工作體系。
第二十九條 學生各科成績合格即可獲得學校頒發的全日制?飘厴I證。學生通過有關部門考試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時就讀我校組織的各類短線自考本科,成績合格,畢業時可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見招生簡章、報考指南和學校網站。
第三十二條 學校網址:http://www.hnyesf.com;招生就業處網址:在學校網站http://www.hnyesf.com首頁點擊招生就業鏈接即可;招生辦公室信箱:hnszzjb@163.com;招生咨詢電話:0736-7272844。郵編:415000。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的,則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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