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5 11:44:57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它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一、普通專科類專業錄取原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院校志愿錄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市),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優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4.專業志愿錄取:對于進檔考生,采取“專業清”原則錄取。
(1)優先錄取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按其第三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2)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依據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將其調錄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或雖服從調劑但投檔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3)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語文、外語、數學、文綜(或理綜)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取得所在省專業測試合格證;
2.學校根據考生所在省考試院規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專業課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
4.若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以語文、外語、數學、文綜(或理綜)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ccsfgz.com
通信地址:長春市農安經濟開發區合隆鎮長春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政編碼:130216
聯系電話:4000431585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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