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5 11:42:14陽光高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門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再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為輔。
同時,我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了5%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校內助學金。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相關程序
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說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十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錄取說明及補充條件
第十一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二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三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報考我院考生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全部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2、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嚴格按照各省(區、市)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3、我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關于院校志愿投檔順序的有關規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滿的條件下,則錄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愿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即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⑴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錄取未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⑵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分數未達到調劑標準、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錄滿專業培養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⑶同等條件下,按考生所報專業參考外語成績(外語成績相同依次參考綜合科目、語文科目、數學科目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享受增加分數和降分投檔照顧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區、市)的有關規定,在錄取時以享受照顧的成績排序錄取。
6、我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的錄取看待無差別。
第十五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ILINKJ.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長吉南線7777號
聯系電話:0431-85071877
聯系人:于思引
第十六條 本章程無特別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高考預測、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