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醫藥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5 11:10:40陽光高考
吉林醫藥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醫藥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吉林大街5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生物技術、應用心理學、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藥物制劑、生物制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醫學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生物醫學工程、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預防醫學、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護理學、食品衛生與營養學、康復治療學、衛生檢驗與檢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專科專業:
口腔醫學、護理、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臨床醫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醫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醫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目前,國家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直招士官國家資助、新生入學資助項目、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家庭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級教育部門資助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校后,由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核實認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學費、住宿費,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生活費,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助學等資助形式為輔。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入學后,學校將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在校生貧困檔案,根據認定的貧困等級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我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5%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可通過申請獲得學費減免,通過勤工助學服務部可申請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和校外助學崗位,少數民族貧困生可申請少數民族資助金,在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遇到突發變化時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資助項目。
第九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