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財經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24 21:20:03陽光高考
云南財經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云南財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法學、哲學、文學、理學、工學、藝術等學科協同發展的多科性省屬重點大學。
第一章 校名、校址、辦學層次、辦學性質和頒發證書
1.全稱:云南財經大學
2.學校國標代碼:10689
3.校址:云南省昆明市龍泉路237號
教學區:龍泉路校區(校本部,云南省昆明市龍泉路237號)、呈貢校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區馬金鋪街道辦事處高登街2502號)、安寧校區(在建)。按照學校建設及發展規劃,中華職業學院及專業2020年遷至安寧校區學習。
4.辦學層次:學校具有招收博士、碩士和本科等多層次學歷教育資格
5.辦學類型: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習形式:全日制
7.頒發證書:合格畢業生頒發云南財經大學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
1.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有關文件規定,根據國家戰略發展需要、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狀況、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就業等因素綜合考慮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以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不平衡情況;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2.收費標準:各專業收費標準按云南省發改委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
第三章 錄取原則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具體的錄取原則是:
1.專業錄取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比較高考總分(不含加分)、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理)科目的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于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
2.對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專業只錄取填報有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專業志愿的考生。無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專業志愿雖服從專業調劑,原則上不調劑至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本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