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5:48:38陽光高考
菏澤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確保學院2019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菏澤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菏澤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菏澤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477;報考代碼:E477。
第五條 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六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菏澤市長城路999號 郵編:274000
第七條 學院基本情況 菏澤職業學院學院坐落于美麗的牡丹之都一山東省菏澤市。校園占地865畝,內有萬花湖130畝,建筑面積18萬平方米。學院緊隨國家發展改革步伐,開設了應用化工技術、食品生物技術、工業分析技術、供電技術、光伏發電技術與應用、電氣自動化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動漫制作技術、會計、互聯網金融、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營銷與服務、物流管理、電子商務、工程造價、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旅游管理、音樂表演、空中乘務等24個專業。電商物流專業群、人工智能專業群為山東省高等職業教育品牌專業群建設項目;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物聯網技術、機電一體化、電氣自動化、工業機器人為山東省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建設專業。學院建有水環境污染控制、人工智能兩個市級重點實驗室。 學院擁有一支結構合理 ,銳意創新的教師隊伍,現有教職工總數398人,其中專任教師312人,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97人,碩土以上學位73人,國家級、省級優秀教師58人,省級教學能手4人,省級教學成果獎16人。同時聘請一批理論水平、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擔任兼職教師。 學院堅持緊貼市場、服務地方、突出特色的辦學理念,以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為指針,推進理實一體、工學交替、雙證融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形成,推動學生創業創新教育和國際化合作辦學。積極與京東集團、阿里巴巴、云華集團、珠海世紀鼎利、中關村軟件園、海爾集團等開展校企合作,形成了“專業共建、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的育人機制。 學院積極服務“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際化辦學水平不斷提升。先后與新西蘭、德國、韓國、泰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2019年設立了旅游管理(中韓合作)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菏澤職業學院將始終堅持“立德樹人、質量第一”的辦學理念和“修德明志、精工強能"的校訓,以培養大國工匠為己任,和廣大考生一起共同發展,邁向輝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2019年招生總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為準,春季高考計劃以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為準,各招生專業層次為專科(高職)。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六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學院網站、學院招生簡章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學院公布計劃網址:http://www.hezevc.edu.cn。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遵照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取。普通文理類專業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條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 ,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一條 進檔考生,在錄取專業方面按報考我院的第一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根據學院錄取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院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成績相同時將參考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擇優錄取考生。
第十三條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及錄取執行《菏澤職業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章程》、《菏澤職業學院2019年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春季高考類按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五條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空中乘務專業、旅游管理(高速鐵路客運乘務方向)專業屬校企合作專業,需面試合格后方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