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科技職業(yè)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4 15:27:50陽光高考
第十三條 學院與20個單位開設訂單培養(yǎng)、校企合作,詳見下表:
序號 |
合作單位 |
合作專業(yè) |
合作類型 |
1 |
山東天元建設集團 |
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筑工程管理 |
訂單培養(yǎng) |
2 |
山東銀光福源健康養(yǎng)老中心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訂單培養(yǎng) |
3 |
北京超星數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訂單培養(yǎng) |
4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棗莊分公司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訂單培養(yǎng) |
5 |
山東漢旗科技有限公司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訂單培養(yǎng) |
6 |
山東隆源礦業(yè)工程有限公司 |
礦山機電、煤礦開采技術 |
訂單培養(yǎng) |
7 |
青島海爾智能家電科技有限公司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訂單培養(yǎng) |
8 |
青島海景花園大酒店、濟南泉盈大酒店 |
旅游管理 |
訂單培養(yǎng) |
9 |
徐工集團徐工道路機械事業(yè)部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訂單培養(yǎng) |
10 |
青島海信模具有限公司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訂單培養(yǎng) |
11 |
山東智筑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 |
校企合作 |
12 |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南京第五十五所技術開發(fā)有限公司 |
計算機應用技術(云計算方向) |
校企合作 |
13 |
北京商鯤教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旅游管理 (高鐵服務與管理方向) |
校企合作 |
14 |
武漢中部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有限公司 |
旅游(國際游輪乘務管理方向)、電子商務(跨境電商方向) |
校企合作 |
15 |
山東棟梁科技設備有限公司 |
工業(yè)機器人技術 |
校企合作 |
16 |
北京韋加無人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校企合作 |
17 |
青島天信通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
數控技術 |
校企合作 |
18 |
湖北海天時代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 |
建筑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校企合作 |
19 |
東軟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軟件技術 |
校企合作 |
20 |
青島新聯星教育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計算機應用技術、藝術設計 |
校企合作 |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試成績?yōu)橹鳎礁偁帲瑩駜?yōu)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 學院錄取2019年新生的基本條件: 1、符合教育部頒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 2、參加2019年全國統(tǒng)考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3、身體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所有招生專業(yè)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其他語種考生入校后須改學英語。
第十七條 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煤礦開采技術、礦山機電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yè)因行業(yè)特點只招男生;助產專業(yè)因行業(yè)特點只招女生;山東天元建設集團訂單培養(yǎng)專業(yè)建筑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只招男生,其它專業(yè)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
1、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我院為普通高校專科批次錄取院校,錄取時按照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錄取時將專業(yè)分為兩類錄取
第一類專業(yè): 護理、中醫(yī)學、助產、口腔醫(yī)學技術、康復治療技術、藥學,按專業(yè)按總成績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為止,未被錄取考生按照第二、三、四、五、六專業(yè)志愿依次錄取或調劑專業(yè)志愿錄取,如不服從調劑不予錄取。如報考人數不足計劃數,剩余招生計劃調入第二類專業(yè)使用。
第二類專業(yè):除護理、中醫(yī)學、助產、口腔醫(yī)學技術、康復治療技術、藥學以外的專業(yè)。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根據考生報考情況調整專業(yè)計劃,錄取線內按報考我院的第一專業(yè)志愿確定錄取專業(yè)。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
3、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職業(yè)技能考試需達到省教育廳要求的合格標準,按專業(yè)類別劃定分數線,分專業(yè)進行錄取。
4、藝術類專業(yè)投檔原則、錄取規(guī)則按照《山東省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zhí)行。美術類考生取得山東省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考專科合格證的,達到山東省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線分數的,根據進檔考生專業(yè)志愿按綜合成績(綜合分=專業(yè)成績×750/300×70%+文化成績×30%)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