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4 11:00:17陽光高考
六、專業錄取規則和實施辦法
1、每一輪投檔的非美術類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分數優先”,專業志愿采用“專業清”的模式錄取。“專業清”即專業志愿之間有先后順序,先按第一專業志愿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從未錄取的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以此類推直到專業計劃錄滿為止。
2、藝術類(美術類)本科招生錄取時按“一檔多投”的錄取模式。按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預錄取排序,其中綜合分=美術省級專業統考分×1.5﹢文考總分(含固定照顧加分)×0.4,小數點取7位數。在綜合分同分的情況下美術類(文史)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的成績依次排序,美術類(理工)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成績依次排序。
3、東方學院執行各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各種照顧政策的相關細則。
4、體檢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
七、申訴渠道及辦法
1、我院成立“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全程監督錄取工作,考生如對錄取過程有異議可以到我院紀檢監察小組提出申訴,申訴舉報電話0591-83604959。
八、其他
1、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收費標準如因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或政策變更,按新規定執行。
2、新生入學體檢復查后遺留問題的處理,由招生辦協同教務處按規定執行。
3、分專業招生計劃等更多信息以省教育考試院的公布為準。
4、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嶺學院路1號 郵編:350017
網址:http://www.fjdfxy.com
傳真:0591--83606888
招生咨詢電話: 0591— 83909902 8390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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