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4 11:00:17陽光高考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關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校簡介
1、院校代碼:12993
2、學校全稱: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
3、學校地址:福州永泰葛嶺學院路1號
4、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
5、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6、證書種類: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7、招生部門及聯系電話: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招生辦 0591-83909903
二、考生要求
符合國家及各省有關高考報考條件,男女比例不限,我院入學后主修外語語種為英語。
三、專業設置
福建農林大學東方學院目前經教育部審批并備案的專業有電子商務、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投資學、統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工程、軟件工程、法學、廣告學、城鄉規劃、英語、會計學、財務管理、工程造價、商務英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26個專業。
四、收費和退費
1、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電子商務、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投資學、統計學、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工程、軟件工程、法學、廣告學、城鄉規劃、英語、會計學、財務管理、工程造價、商務英語等26個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2、住宿費:學院統一安排住宿,按每人每學年1500元(公寓)收��;
3、退費辦法:退費辦法按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統一規定辦理退費。
五、招生計劃和學習年限
1、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2、錄取期間調整計劃使用原則和辦法:錄取期間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之后,根據生源情況,按照各省教育廳的規定辦理調整計劃手續,并及時向社會考生公布。
3、學習年限:四年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