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農業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23 19:18:44陽光高考
安徽農業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
安徽農業大學(國標代碼:10364)。
二、辦學層次和類型
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安徽省省屬重點大學,安徽省重點建設的特色高水平大學,安徽省人民政府和農業農村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三、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1、我校所有專業在安徽省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部分專業在部分省份也列入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學校根據學科專業、師資力量、辦學條件、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實際情況,確定分省份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分省份專業招生計劃及招生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編制預留計劃20人,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2、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進檔考生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照各省份錄取有關規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考生,專業成績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認可生源省份投檔規則,按照專業統考成績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高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投檔成績是綜合分則按綜合分優先錄取,綜合分相同時,按照專業統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
4、按類招生的學生將在第二學期按學校有關規定選擇確定具體專業。
5、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四、入學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安徽農業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學籍。
五、證書頒發
本科學生完成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習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安徽農業大學頒發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安徽農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安徽農業大學授予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