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3 17:00:04陽光高考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考招生章程 (秋季統一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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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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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浦東新區惠南鎮觀海路5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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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高職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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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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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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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的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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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監察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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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分配 的原則和辦法 |
一、我校依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與辦學條件,統籌考慮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學校本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各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考科目要求等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編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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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入學后日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日語和英語;入學后韓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韓語和英語;入學后德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德語和英語;入學后法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法語和英語;入學后西班牙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西班牙語和英語;入學后俄語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俄語和英語;其他專業教學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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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空中乘務專業招生條件參照中國民航空勤人員體檢標準執行,其他專業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經復查,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本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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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分政策 |
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為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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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錄取規則 |
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3.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4.非藝術類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錄取,根據總分排序后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投檔,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理科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文理不分科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數學成績。 藝術類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根據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分排序后,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投檔,如有同分,比較專業成績。 5.凡報考我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均須取得我校空中乘務專業面試合格證或參加省統一專業測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報考。進檔后按照高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有同分,以外語、語文、數學依次排序擇優錄取,各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省市要求處理。錄取過程中如出現考生同分,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省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5%進行投檔;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招辦規定為準。 四、在江蘇省,報考我校高職高專批次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兩門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第不低于D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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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應用英語、應用日語、應用韓語、應用德語、應用法語、應用西班牙語、應用俄語專業13000元/生/年; 會計、國際商務、酒店管理、法律事務、新聞采編與制作、數控技術、計算機信息管理、電子商務技術專業15000元/生/年; 會計(金融服務)、國際商務(跨境電商)、影視編導、機電一體化技術(智能設備維護與保養)、休閑體育、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游戲設計專業18000元/生/年; 學前教育、會展策劃與管理(中澳合作)、計算機信息管理(大數據分析中美合作)、環境藝術設計、空中乘務專業20000元/生/年; 應用西班牙語(中西合作旅游管理方向)專業30000元/生/年。 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 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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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3300元/生/年(四人間),2300元/生/年(六人間) 【滬教委民(2015)4 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院校自主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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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學校獎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認定,我國西部地區疆域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我校在貴州、云南、廣西、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內蒙古等九個省份均有招生任務。為了能使以上地區家庭經濟條件困難的考生考入我校后,避免因經濟問題影響學業,除了國家提供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外,我校對以上地區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實行第一學年減免部分學費(減免金額為2000元)的政策,以適當減輕他們經濟上的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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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統一要求,我校秋季統一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檢監察辦公室監督。 舉報電話:021-6802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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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sicfl.edu.cn 招生辦官網:http://zs.sicfl.edu.cn/index.asp 咨詢電話: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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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凡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無口吃。 中外合作類專業:應用西班牙語(中西合作旅游管理方向)、會展策劃與管理(中澳合作)、計算機信息管理(大數據分析中美合作)錄取后不得轉專業。 報考我校空中乘務專業須面試。面試時間安排見學校招生信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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