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健康工程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19 10:28:43陽光高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院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參照考生專業志愿分配錄取專業。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院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學院有權作退檔處理。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市),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錄取規則。在錄不滿額的情況下,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下組織下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第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 往屆畢業生的錄取按照各省(區、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畢業生一視同仁。
第十二條 認可各省(區、市)招生辦有關加分或降分等優惠政策。
第十三條 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學院外對各專業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五條 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我校將按規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抄送的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特色專業學費: 9300元/年;校企共建專業學費:13000元/年;其它專業學費:9000元/年;
第六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七條學院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獎、助學政策;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綜合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2000元/年,一等獎15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三等獎500元/年,優秀學生干部500元/年。
第十八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并根據表現發放報酬500元-1500元/月。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來我院報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我院招生辦提出請假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經同意無故延期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學生按專業教學計劃修完所學課程并通過相關考試,由我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證書(教育部網上統一電子注冊,可網上查詢)。
第二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經省招辦公布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健康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西安健康工程職業學院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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