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23:36:25陽光高考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寧夏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寧夏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辦學性質:公辦,學校國標代碼:13086,校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萃北街職業教育園區。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方式。
第四條 根據我校綜合情況分析,確定本校分省分專業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專業計劃詳見學校招生簡章或在寧夏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nxtc.edu.cn/)上查閱。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和制定學校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寧夏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真誠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招生錄取工作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九條 學院各專業全國普通高考外語語種一律為英語。
第十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錄取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二條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根據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投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三條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投檔分數線并經所在地招辦同意后優先錄取。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對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專業要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對于按照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做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