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6 23:09:05陽光高考
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提高生源質量,依法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規范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學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注冊地址:西藏拉薩娘熱路43號。院校國際代碼:12481。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 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位于拉薩市娘熱路43號。其前身為拉薩市文教局1964年創辦的“師訓班”。1975年8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拉薩市師范學校,1978年遷至現址。經過30多年的持續發展,2006年2月14日,經國家高校設置委員會批準,升格為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校現占地265畝,預備用地300畝,建筑面積58255.25平方米,現有教職工260人,其中專任教師210人。學校現下設15個二級機構,其中管理部門6個、系部7個教學輔助單位2個。學校主要任務是立足拉薩,面向全區,為全區培養基礎教育發展需要的專科層次的小學、幼兒師資,承擔全區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中小學校長及其他教育管理干部的在職培訓和提高的重任。
第四條 我校招生計劃是貫徹落實教育部、區黨委、政府及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的部署要求,堅持統籌入學機會與公平,以社會需求與就業為導向,結合學校辦學資源的實際,統籌、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長、相關分管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二級系部主任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審核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工處招生就業辦是學校具體負責普通專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七條 拉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2)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本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7)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高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