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16 16:09:15陽光高考
寧夏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寧夏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寧夏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高校全稱:寧夏大學(國標代碼為10749),是教育部與自治區人民政府“部區合建”高校,國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辦學校址:寧夏大學賀蘭山校區、懷遠校區、文萃校區、葡萄酒學院(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寧夏大學中衛校區(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寧夏大學屬于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校名:寧夏大學;本科普通全日制學歷證書。學校面向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或“省份”)招生。培養包括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近年來,我校高度重視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學校被教育部評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第三條 寧夏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寧夏大學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錄取規則、審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寧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招生錄取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 寧夏大學紀檢委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2019年寧夏大學在25個省份的招生計劃、要求,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和各省級招辦編印的《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出檔比例調檔。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該省招辦相關規定錄取;對于有特殊錄取要求的省份,執行該省錄取政策;對于實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原則錄取,即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第九條 按照專業級差(級差分為1分)分配進檔考生專業。即檔已投到我校的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的順序依次遞減1分,同時綜合考慮英語及所報專業相關單科成績等因素。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除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十條 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
(一)寧夏本省區錄取藝術類考生,按寧夏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文件執行。
(二)我校組織校考的省份,專業課成績以校考成績為準;未組織校考的省份,專業課成績以省統考成績為準。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文化課控制分數線,結合生源情況,確定我校錄取文化課資格線,按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1.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2.各專業文理兼招,錄取時不分文理,不分專項(聲樂/器樂)統一排序。3.結合考生志愿按照專業課成績優先原則分配專業。4.專業課成績相同的,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見《寧夏大學201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二、體育教育(教師教育)專業招生錄取:凡參加省級招辦組織的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術科成績最低控制線,且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文化課成績最低控制線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出檔比例調檔,我校按術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時綜合考慮考生的身體條件和專項水平。
三、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凡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經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核對、公示,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錄取;少數體育專項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由我校提出申請,經考生所在省招辦審核、公示后予以擇優錄取;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稱號之一的考生,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經考生所在省招辦審核、公示后即可錄取。見《寧夏大學2019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