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省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
2019-05-14 10:35:04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三、積極穩妥推進高考改革
9.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堅持改革方向,增強高考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高考改革促進教育改革。堅持穩中求進,統籌教、考、招各個方面,增強改革的整體性協同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和中學要提高認識,強化責任,積極作為,認真貫徹國家改革要求,深入學習和研究試點省份的經驗與做法,扎實推進高中新課程改革,加快高考改革基礎條件建設,夯實啟動高考改革的基礎。
10.深化考試內容改革。高考命題充分體現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以立德樹人為鮮明導向,減少單純死記硬背的知識性考察,推動學生關鍵能力和核心素養在教學和考試中的落地落實,助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11.推進高中綜合素質檔案使用。各地要指導中學進一步完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制度,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的表現,強化監督和公示,確保內容真實準確。有關高校要積極探索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體育類專業、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等類型中使用綜合素質檔案,加強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的考查評估,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改變簡單以考試成績評價學生。有關高校要遵循人才培養規律,在統籌考慮城鄉差異和不同群體學生特點的基礎上,研究制訂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使用辦法,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12.推進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優化藝術類專業考試內容,規范考試類別,增加錄取批次,積極推進在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滿意度。
13.探索在高校組織的考核中增設體育測試。有關高校要在保送生、自主招生和高職院校分類招考等類型的學校考核中,積極增設體育測試,測試項目由高校自定,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引導考生更加重視體育鍛煉。
四、完善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14.大力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考。健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和選拔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高等職業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評價選拔模式。不斷完善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和面向中職畢業生的職業技能測試辦法,在職業技能測試中充分體現職業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提高測試的專業化水平;繼續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辦法。考生通過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面試入學等方式已被錄取的,不得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
五、嚴格規范考試招生管理
15.強化考試招生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縣)、中學和高校等多級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細化公開內容,規范公開程序,及時公開有關信息,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學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屬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的資格考生信息和錄取要求須及時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16.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加強考生報考資格、投檔資格和錄取資格審查。高校要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和規定,未經省招辦辦理錄取手續嚴禁擅自組織學生入校。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和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責任,會同教育紀檢部門加強對屬地高校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
17.嚴厲懲處違規行為。對高考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招生違規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
六、做好招生宣傳和服務工作
18.主動加強正面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校和中學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主動加強正面宣傳,切實做好政策解讀、志愿填報、信訪查詢、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健全信息發布機制,重要考試招生信息須經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或高校主要負責同志審核后方可發布。積極協調新聞媒體,進一步規范新聞報道,不得宣傳炒作所謂“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加強輿情監控,防范招生詐騙、造謠炒作等有害信息傳播。
19.優化服務考生水平。要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治安、出行、食宿、衛生等方面的綜合保障,營造溫馨考試環境。完善考試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認真組織應急演練。為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各地和高校要向社會公開違規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安排專人接訪,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信訪問題,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嚴格規范高校考試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管理,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強化信息安全,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平臺的公益性和安全性。我省將通過普通高招考生服務平臺只讀郵件向考生提供更豐富的信息服務,幫助考生進一步準確把握、科學定位,恰當填報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