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大學“三位一體”招生簡章(2)
2019-05-13 16:17:12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初審小組,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綜合考生學習成績等各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按專業招生計劃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及面試專業,并在報名系統公布。
初審通過考生須于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學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學校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綜合測試
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包括筆試、面試。
考生僅參加初審通過專業的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詳見系統內通知;筆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及時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等參加筆試。
2.面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面試地點:浙江大學(具體時間、地點以學校本科招生網后續通知為準)。
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考生告知書(在打印準考證時會同時打印告知書,考生和監護人務必同時在告知書上簽名)參加面試,現場遞交考生告知書。
(三)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
6月21日前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學校“三位一體”資格考生名單,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13日至20日。
2.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9年5月26日前。
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確認時間:2019年5月27日。
4.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6月7日以后。
5.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詳見準考證。
6.面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欄目公告。
7.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布:2019年6月21日前。
六、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必須位于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的前8%(含)以上。
2.分專業按考生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750×100)×60%+學校綜合測試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
學校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2:1的比例折合成滿分100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如下:10門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技術等各科成績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滿分為100分。
3.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投檔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本校“三位一體”于6月25日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被“三位一體”正式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志愿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均報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相關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
3.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學生進校后前半年不再參加主修專業確認。半年以后如申請轉專業,高考投檔成績必須高于轉入專業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檔分,且選考科目符合轉入專業要求。中外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4.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被選拔進入竺可楨學院學習的,享受竺可楨學院相關培養平臺的政策。
5.考生申請參加“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選拔,即視為對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各項相關規則的認可。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學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于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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